老领域虚假宣传,维护老年群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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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8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启动以来,全国专项办和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维护老年消费者利益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查处了一批涉老“食品”“保健品”等违法案件,近日,浙江、河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一批涉老诈骗案例。

以下为部分与食品行业相关案例:

宣称保健食品能治疗疾病罚款20万元

年3月7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武康街道楚生养生馆进行检查,经营场所内有80名左右的中老年人正坐在名称为“智能雷火灸”的仪器上做艾灸,现场发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行为,随即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在经营场所介绍推广藏王宝胶囊和藏方七草抑菌乳膏两款产品,一款为保健食品,一款为抑菌类卫生用品,均非药品。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产品的过程中通过会议销售的方式将服用不同周期、数量的藏王宝胶囊与身患不同年限的各种疾病的患者相联系,同时宣传藏方七草抗菌乳膏对各种皮肤病的治疗作用,其实质就是将不属于药品的藏王宝胶囊和藏方七草抗菌乳膏宣传成有疾病治疗功效的产品,即对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年4月28日,德清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诱骗消费者高价购买罚没款22.万元

年5月27日,河南省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22.万元。

经查,当事人自年下半年以来,通过免费听课、赠送小礼品的方式吸收中老年人为会员,销售妙宅寝具系列、咩呵护羊奶粉、维生素B族、芝能枸杞胶囊、灵芝西洋参、羊胎素及朴元辅酶Q10等商品,诱骗消费者高价购买,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宣称普通食品能治病罚没款22.35万元

当事人通过发放宣传单、礼品以及免费体验奥科维子午流注循经按摩器等,虚构夸大该产品具有治疗、理疗功效,吸引老年人在免费体验产品的同时,对老年人进行讲课“洗脑”,其推销的产品均属于普通食品,不具备防病治病功效,对其产品性能、功能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年5月18日,南阳市社旗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业整顿,并处罚没款22.35万元。

宣传保健食品能治病罚款30万元

年5月13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年12月16日,青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青田碧萝芷保健品经营部进行日常检查,现场发现一叠印有违法广告内容的宣传单涉嫌虚假宣传,随即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通过为顾客办理会员、发宣传单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进店参加会议讲座,借机推广店内商品。当事人在经营期间每月开展二至三场会议讲座,其中一场固定宣传护康胶囊这款保健食品。在会议讲座期间,当事人向在场的消费者宣称护康胶囊具有抗氧化、降低尿酸、降血脂、降血压、改善性功能、预防老年斑、调节眼压、缓解眼睛干涩、帮助伤口愈合等功效,能治疗各种疾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宣传保健食品能治新冠罚款20万元

年4月28日,浙江省龙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年11月5日,龙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龙泉市芝养保健食品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正在以会议营销的形式向老年游客推销灵芝孢子粉产品,发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行为,随即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年3月开始组成营销团队,与旅行社合作并租用会议室对来龙泉的老年旅游团进行“洗脑式”宣传。当事人通过宣讲、播放视频和PPT课件,向老年人虚假宣称灵芝、灵芝孢子粉具有降血糖,降血脂,降血压,辅助抑制肿瘤,体质增强,增强肾功能,抗疲劳,补血,降低尿酸,改善睡眠,甚至治疗新冠等功效,从而诱导老年人购买上述灵芝孢子粉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高价售卖“三无”蜂胶胶囊移交公安部门

6月7日上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接到举报,有人在西安区一小区内非法会销,高价推销来路不明的保健品。经调查,该会销场所位于牡丹江市西安区一小区居民楼内,位置非常隐蔽,3名“讲师”都是无业人员,他们聚集在一起通过会销形式虚假宣传,向小区内的老年人高价推销保健品,其中,“和胜唐蜂胶软胶囊”没有生产许可,假冒产品标识和生产厂家,以每盒多元的高价销售。据3名“讲师”交代,该产品已销售5万多元。另外,现场查获的“蜂皇浆”“油菜花粉”“茶花粉”和“蜂蜜”都没有包装标识及厂名厂址,属“三无”产品;“灵芝蜂胶养护牙膏”和“蜂胶香皂”没有检测报告,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市局正对相关产品进行质量检测。

执法人员查扣了相关产品、销售台账及其笔记本电脑、宣传刊物等物品。据初步估算,案值近20万元。目前,该案已移交当地公安部门,案件正在审理中。

将食品当成药品宣传罚款1.5万元

年4月21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对舟山市积成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年12月31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沈家门街道东海中路的舟山市积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所使用的2副矿泉水易拉宝广告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经查明当事人在经营期间,于年12月份从广西百年沁泉水业有限公司处购进产品名为“钯玛寿山泉”的矿泉水及印有钯玛寿山泉宣传内容的易拉宝两幅,易拉宝上印有“保健饮水……关节炎、骨质增生、风湿,建议每天饮ml;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心脑血管,建议每天饮ml。促进钙吸收、强壮骨骼……延缓衰老”等内容。尔后,当事人将上述易拉宝广告放置于其店内并用于对外宣传展示,将食品当作药品进行宣传推销,欺骗误导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

当事人发布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诱骗老年人消费被罚45万

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成都市新都区开展会销并设置了7个销售点,以低价艾灸体验吸引中老年人到店,用“下危机、给出路”的套路,宣讲寒湿、糖尿病、高血压、癌症、免疫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的症状和危害,给中老年人造成危机感和紧迫感。然后,推销员将普通电子产品“子午艾灸仪”、预包装食品“牦牛骨活性多肽”、保健食品“川贝杏仁枇杷膏”,虚假宣传成具有预防和治疗功效,可以“平稳血压、血脂、血糖,恢复肠胃息肉、肝囊肿”,分别以元/台、元/盒、29.9元/盒的价格向老年人销售。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被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处以45万元的罚款。

宣称普通食品具有保健功效被罚3万元

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金华市武义县某食品店在向老年人推销“富硒小米”产品,制作张贴了包含“人体缺硒危害:免疫力下降;克山病、大骨节病、关节炎;心功能不全;白内障;生殖系统疾病;心肌坏死;诱发肝病、肝癌”“硒在人体内的作用:可防癌、保护心肌和肝脏;帮助控制血糖;抗衰老和保护视力;提高细胞的携氧能力;能修复和保护细胞;增强免疫力”等内容的展示牌,并口头向老年人宣传“富硒小米”产品就富含硒,多吃对人体健康有好处。

当事人销售的富硒小米为普通食品,并不具备保健或疾病治疗功效。当事人对商品功效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武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养生馆夸大宣传被罚20万元

兰溪市某养生馆以免费体验电子仪器波动仪为噱头吸引老年人前来,给老年人讲解养生课程,向顾客宣传介绍奥科维光波仪具有对“高血压、糖尿病、肩周炎、颈椎病、腰腿疼痛、手脚麻木、四肢无力、静脉曲张、低血压、风湿关节、肠胃消化不好、便秘、失眠中风”等慢性病进行调理的功效。在其播放介绍灵芝孢子油软胶囊视频中,介绍该胶囊能够调理身体,对心肺等五脏都有好处,还有增强免疫力、提高免疫力、防癌抗癌等功效。

当事人通过对销售产品进行功效夸大、宣传治疗功效,以获得老年人对产品的认同感,骗取老年人的信任,从而花高价购买所谓的“治疗神器”和“医疗神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兰溪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63万元、罚款20万元的处罚。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诈骗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多,不法分子假借养老之名或是利用一些老年人寂寞孤独、渴求健康、爱占“小便宜”的心理,实施诈骗,给众多老年人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辖区内案件特点进行细化部署,将打击养老诈骗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呼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而通过将违法违规案件予以曝光,使广大老年人看穿这些套路,拒绝养老诈骗,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今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加大对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更大的成效。

原标题:《打击涉老领域虚假宣传,维护老年群体利益,多起整治养老诈骗行动案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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